学校各部门:
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和教育厅有关精神,加强学校公务车辆使用管理,结合我校实际,现通知如下:
1.各部门须严格加强公务车辆使用管理,严禁公车私用。
2.公务车辆一律实行使用管理登记制度,公务活动用车须注明车辆离校和返校时间、前往地点、出车事由等事项。
3.公务活动结束后,车辆必须及时返校入库,一律不得在校外停留。
4.非工作时间(含节假日和双休日)学校各部门公务车辆一律封存。因特殊情况使用公务车辆,须请示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使用,并严格执行车辆使用管理登记制度。
5.院长办公室和纪检监察办公室将联合对学校公务车辆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必要的检查,请各有公务车辆部门严格遵照执行。
附: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公务车辆使用管理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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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办公室
纪检监察办公室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